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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阅读答案 虞诩字升卿,陈国武平人也。诩年十二,能通《尚书》。

文言文阅读(本题共4小题,19分)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3题。

虞诩字升卿,陈国武平人也。诩年十二,能通《尚书》。早孤,孝养祖母。县举顺孙,国相奇之,欲以为吏。诩辞曰:“祖母九十,非诩不养。”相乃止。后祖母终,服阂,辟太尉李府,拜郎中。后朝歌贼宁季等数千人攻杀长吏,屯聚连年,州郡不能禁,乃以诩为朝歌长。故旧皆吊诩曰:“得朝歌何衰!”诩笑曰:“志不求易,事不避难,臣之职也。不遇盘根错节,何以别利器乎?”及到官,设令三科以募求壮士,自掾史以下各举所知,其攻劫者为上,伤人偷盗者次之,带丧服而不事家业为下。收得百余人,诩为飨会,悉贳其罪,使入贼中,诱令劫掠,乃伏兵以待之,遂杀贼数百人,贼由是骇散,咸称神明。迁怀令。后羌寇武都,邓太后以诩有将帅之略,迁武都太守,引见嘉德殿,厚加赏赐。诩始到郡,户裁盈万,及绥聚荒余,招还流散,二三年间,遂增至四万余户。盐米丰贱,十倍于前。永建元年,代陈禅为司隶校尉。数月间,奏太傅冯石、太尉刘熹、中常侍程璜、陈秉、孟生、李闰等,百官侧目,号为苛刻。三府劾奏诩盛夏多拘系无辜,为吏人患。诩上书自讼曰:“法禁者俗之堤防,刑罚者人之衔辔。今州曰任郡郡曰任县更相委远百姓怨穷以苟容为贤尽节为愚臣所发举臧罪非一二府恐为臣所奏遂加诬罪。臣将从史鱼死,即以尸谏

耳。”顺帝省其章,乃为免司空陶敦。诩好刺举,无所回容,数以此忤权戚,遂九见谴考,三遭刑罚。而刚正之性,终老不屈。永和初,迁尚书令,以公事去官。朝廷思其忠,复征之,会卒。临终,谓其子恭曰:“吾事君直道,行已无愧,所悔者为朝歌长时杀贼数百人,其中何能不有冤者。”

节选自《后汉书》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今州曰/任郡郡曰/任县更相委远/百姓怨穷/以苟容为贤/尽节为愚/臣所发举/臧罪非一/二府恐为臣所奏/遂加诬罪

B.今州曰任郡/郡曰任县/更相委远/百姓怨穷/以苟容为贤/尽节为愚臣所发举/臧罪非一/二府恐为臣所奏/遂加诬罪

C.今州曰任郡/郡曰任县/更相委远/百姓怨穷/以苟容为贤/尽节为愚/臣所发举/臧罪非一/二府恐为臣所奏/遂加诬罪

D.今州曰/任郡郡曰/任县更相委远/百姓怨穷/以苟容为贤/尽节为愚臣所发举/臧罪非一/二府恐为臣所奏/遂加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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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阅读答案 虞诩字升卿,陈国武平人也。诩年十二,能通《尚书》。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尚书》,是儒家经典著作之一,简称“书”,与《诗》《礼》《易》《春秋》合称“五经”。

B.服阕,古代守丧时的礼节,指在守丧期间要穿丧服,忌穿鲜艳,丧服一般用粗麻布做成。

C.太守,是秦至汉时期对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更名为太守,后来也作为刺史或知府的别称。

D.三府,三公府简称。东汉曾设太尉、司空和司徒,并称三公,亦泛称国家最高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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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虞诩孝敬长辈。他早年丧父,担负起奉养祖母的责任。国相认为他非凡出众,打算任用他为府吏,他却因祖母年老需亲自奉养而婉拒。

B.虞诩治理有方。他任朝歌长时,设计平息贼乱,众称神明。他担任武都太守时,抚恤百姓,仅用两三年就让武都人口增加,物丰价低。

C.虞诩自省悔过。他面对三府对自己的弹劾能够主动检举自己,而对平息朝歌叛乱时可能错杀无辜之事,他耿耿于怀,临死都不能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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