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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注意事项:

  1、艺术特长生认定报名工作由学生所在学校、区县教育局统一办理,市考核认定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报名,不接待家长和学校。

  2、借读生在学籍校或借读校报名均可,但不允许双重报名,如出现违反规定双重报名的学生,将取消参加认定的资格。

  3、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项最佳特长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考核认定项目和退报。

  4、领取准考证后必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核对姓名、考核项目、时间等信息。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和学校联系,学校负责于11月13日前向本区县教育局申请修正。

  5、如准考证丢失或损坏必须考试前报告学校,由学校到本区县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没有携带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认定。

  6、声乐、器乐、舞蹈、主持人的考生均参加基本乐科(专业素质)和表演两个考场的测试。表演(歌曲演唱、乐曲演奏、舞蹈表演、主持人)的时间不做统一规定,由评委现场掌握。舞蹈在测试专业素质时必须穿紧身练功服;舞蹈考生应提前做好基本功考试的准备工作,避免由于自身原因出现的身体伤害。

  7、书法、中国画、西画考试用纸必须按规格要求自备,考试用笔、颜料、墨汁等绘画工具均需自备。纸张在进入考场前须验审,经验审合格者,加盖考试专用章后方可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将画稿(包括工笔画稿)带进考场。

  8、考生必须自备钢笔,以便在需要填写签名、考号、曲目等时使用(美术类考生不能用铅笔签名)。

  9、声乐、舞蹈、打击乐、主持人等需要伴奏的项目为避免出现跳盘现象,仅限使用录音带或CD格式光盘(要有备份录音带)。使用录音带的考生必须将伴奏录制到录音带A面开始处。

  10、记分方法:根据各专业特点统一考核内容和认定标准,按专业组成若干专家小组。考核以计分办法进行。根据各专项艺术门类的特点,采取专家分别计分,不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取均等分形式。
 11、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2013年为12月13日前)可以申请成绩复核,过时不予办理。

  复核程序是学生向报名推荐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到区县教育局反馈复核内容,由区县教育局汇总后于12月13日统一到市考核认定办公室办理。

  12、市考核认定办公室、区县教育局和考核承办单位对考核内容及注意事项之外的问题不做解答。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声乐:

  1、基本乐科(30分)

  ⑴听音测试:(10分)

  模唱单音、和声音程(双音、三音)的音高,可不带唱名。

  要求准确、清晰。

  ⑵视唱测试:(20分)

  一个升或降号以内的2/4、3/4、4/4、3/8拍旋律8-16小节。

  现场抽签,只唱一条。线谱、简谱,固定调、首调唱名法均可。

  要求音准正确,节奏稳定。

  2、独唱表演:(70分)

  自选歌曲一首,不用话筒、伴舞.背谱演唱,自备伴奏(仅限录音带或CD格式光盘)。

  要求呼吸正确、声区音色统一,吐咬字清楚,音准正确。准确表达歌曲情感,台风良好。

  (二)器乐:

  1、基本乐科(40分)

  ⑴新谱视奏:(10分)

  现场抽签决定视奏谱例。

  要求可以比原曲规定速度放慢,要有旋律感、句感、段落感、要有连续性,听觉较完整,基本完成视奏规定段落的整体效果。

  ⑵视唱练耳测试:(30分)

  ①现场抽签视唱一条:一个升或降号以内的2/4、3/4、4/4、3/8拍旋律8-16小节。(10分)

  ②2/4,3/4拍节奏、曲调4-8小节,模拟三次为限。三和弦听辨模唱两组,两次为限可以不带唱名,要求音高准确,节奏准确。(20分)

  ⑴⑵两项均为线谱(民乐可选简谱)。

  2、独奏表演:(60分)

  自报曲目,乐曲两首、练习曲一首。电子琴无练习曲可用乐曲代替。

  乐曲演奏要背谱演奏。除打击乐外,现场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乐曲和练习曲做到演奏基本方法正确,节奏准确,乐曲完整流畅,表现力好。

(三)舞蹈:

  1、专业素质(50分)

  ⑴模仿动作:(15分)

  教师示范,考生现场模拟,动作不少于3个,数节拍表演。

  要求较准确掌握动作风格,节拍准确、表达自如,规定时间2分钟。

  ⑵即兴创作表演:(15分)

  现场抽签,根据签中规定的音乐进行创作,动作不少于5个。

  要求较好地表达音乐情绪、意境,动作设计与舞蹈风格统一。规定时间3分钟。

  ⑶基本功组合表演:(20分)

  必须包含如下动作:竖叉、横叉、下腰、搬正腿、旁腿、后腿、小跳、中跳、大跳、个人技巧(转、翻身、前后软翻等)。

  2、独舞表演:(50分)

  学演、创作节目均可,不得有伴舞。

  1、2两项均需自备舞蹈服装、音乐(仅限录音带或CD格式光盘),体现表演者的能力和水平。

  (四)主持人:

  1、基本素质:(50分)

  考核内容:

  ⑴自备作品朗读,时间60秒至90秒。现场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25分)

  ⑵指定作品朗读。(25分)

  现场抽签,决定作品。用标准的普通话,吐字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流畅,语言表述合理,音量自然适中。

  形体仪态要求:站立主持,仪态自然大方,动作合理协调,表情符合内容,服装整洁得体。

  2、即兴考核:(50分)

  ⑴即兴主持:(25分)

  由评委指定内容,考生即兴主持,时长不超过90秒。即兴主持前考生可以有2分钟的准备时间。

  ⑵即兴表演:(25分)

  考生提前准备,表演内容和形式不限,时长不超过90秒。

  即兴考核要有语言组织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清晰准确的语言表达和独特的主持个性。做到语言亲切、自然、口语化。

  (五)书法:

  1、命题创作:(60分)

  ⑴按照指定的文字,书写一件楷书作品。

  ⑵楷书用纸规格为2×4尺(133cm×70cm)整纸宣纸。书写内容一律不用标点符号,要有落款,钤印。

  2、自选作品:(40分)

  在完成上面规定命题楷书的基础上,必须用另一种书体(或隶、或篆、或行草)完成,字数最少不得少于20字,要有落款,钤印,纸张规格不限。

  书法考核认定时间为3小时。

  (六)中国画:

  1、速写:(25分)

  ⑴人物动态速写,工具不限。

  ⑵时间30分钟,八开纸(27cm×36cm)上作画(图画纸或宣纸均可)。

  2、静物写生:(35分)

  ⑴用彩墨写生,必须有落款,钤印。

  ⑵时间1小时,四开宣纸(38cm×45cm)上作画。

  3、中国画(包括写意画、工笔画)创作:(40分)

  ⑴自选创作:在2×4尺宣纸横向的一裁三纸(45cm×70cm)上独立完成一件国画作品,创作作品必须有落款(画题、姓名、年月)、钤印。

  ⑵命题创作:A、B两种命题,任选其中一题创作,必须有落款、钤印,纸的大小不限。

  两项时间2小时。

  ⑶工笔画考试用纸不得预先打稿。

(七)西画:

  1、速写:(35分)

  ⑴人物加环境的速写,工具不限。

  ⑵在八开纸(36cm×27cm)上作画,时间30分钟。

  2、素描写生:(40分)

  ⑴石膏挂像写生或静物写生(临考决定)。

  ⑵在四开纸(38cm×45cm)上作画。时间2小时。

  3、默写:(25分)

  ⑴风景类、人物类、静物类任选一题,写实或装饰形式不限,必须着色。

  ⑵八开纸(36cm×27cm)上作画,时间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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