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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绥芬河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

1.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学科考试均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体育考试按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2013年思想品德与历史学科、生物与地理学科将实行“两考合一”方式进行,即两个学科考试在120分钟内进行,两个学科各为60分钟,卷面分值各为100分。按政治80%,历史60%,地理、生物各50%和体育70分计入总成绩,笔试总分为870分(不含俄语加分)。

2.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外语口试、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3.结业考试科目:生物、地理。八年级学生参加考试,考试成绩50%计入下一年升学总分。

4.考试时间:

6 月25日 上午: 8:30—10:30 语文(汉语文)

下午:13:00—14:30 物理

15:10—16:40 朝语文(蒙语文)

6 月26日 上午: 8:30—10:30 数学

下午:13:00—15:00 思想品德、历史

15:40—17:10 化学

6 月27日 上午: 8:30—10:30 外语

下午:13:00—15:00 生物、地理(初二)

5.在籍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学校组织的考查科目的测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1)所有考试科目的成绩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者;

(2)所有考查科目的成绩达到合格者;

(3)综合素质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者。

凡考试、考查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予以补考。补考合格者,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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