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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教育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市教育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督办、新闻宣传及信息工作;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起草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负责指导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奖励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三)政策法规科 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起草地方综合性教育规章和相关政策;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发展规划科 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审核普通学校、成人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 (五)财务审计科 负责统计和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协调管理全市教育财务会计工作;编制局机关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管理国家和省下拨的各种教育专项经费;负责捐资助学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中教科 承担全市义务教育的综合指导工作,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规范办学行为;组织实施中学素质教育工程,负责指导中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定中学教学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初、高中毕业考试;指导中学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的教育科研和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七)初教科 指导小学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小学教育教学评估标准,指导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和民办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小学教育教学科研和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协调、指导普通、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中等教育的教学指导和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中初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 (九)师范师资科 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职务和直属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负责全市教师资格、中小学特级教师审核;负责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负责指导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开展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 (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级体育竞赛、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学校卫生防病及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直属学校中考特长生的专业课考试工作。 (十一)语言文字科 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价办公室 组织、管理全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管。 (十三)民办教育管理科 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初中层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审批工作。 (十四)远程教育科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与统筹建设和远程(网络)教育管理及开展现代教育技术相关工作;负责远程教育技术装备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教育信息网站。 (十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工作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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