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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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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学校的各项决定,制定和完善学校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

2、制定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

3、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有关教学文件。

4、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

5、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进行课程教学安排,执行专业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组织实施日常教学管理督查工作。

6、负责校级素质拓展课程的建设、管理和学生选课组织工作。

7、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实训耗材的申报、采购、验收及督查管理工作。

8、负责全校公共基础课程考试、省级及以上等级考试、自主招生考试等各类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9、 开展实践教学项目的审核、技能测试平台建设工作;

10、负责组织各级各类职业资格、技能等级鉴定工作。

11、负责组织三期教学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工作。

12、负责组织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统计工作。

13、负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辅助教学平台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14、负责制定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规划,组织实施教材建设项目,组织做好教材的订购、发放及管理工作。

15、负责学校教学经验总结,组织学校教学工作会议及有关教学研讨活动。

16、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组织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各类教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评审与建设管理工作。

17、负责组织全校性教学竞赛活动、教科研成果等评审和奖励工作。

1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学信息化建设、教师岗位津贴核定、师资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优良教风和学风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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