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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6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印发《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教育考试院对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作曲)、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

  今年新修订的大纲中,音乐学类(作曲)专业考试大纲根据本科专业目录将“理论作曲”修改为“作曲”;舞蹈学类考试大纲对考生伴奏光盘作出了具体要求。

  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新的大纲于2018年起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中实施。

  美术与设计学类 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统考的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速写科目采用默写的试题模式。总分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

  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统考考试科目为临帖和创作。总分满分为300分,两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临帖占60%,创作占40%。

  美术与设计学类(唐卡)统考考试科目为唐卡线描、唐卡色彩、唐卡图案速写。唐卡线描、唐卡图案速写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唐卡色彩采用默写试题模式。总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唐卡线描100分,唐卡色彩100分,唐卡图案速写100分。

  虽然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与去年没有变化,但得提醒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线有严格标准,其中统考的本科合格要求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即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

  将“理论作曲”修改为“作曲”

  今年新修订的大纲中,音乐学类(作曲)专业考试大纲根据本科专业目录将“理论作曲”修改为“作曲”。明年的声乐考试规定曲目400首,其中中国歌曲262首,外国歌曲138首。

  音乐统考考试科目为主科(声乐或器乐或作曲)、基本乐理和音乐听觉。总分满分为300分,三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主科成绩占70%,音乐听觉成绩占20%,基本乐理成绩占10%。

  声乐主科考试为面试,无伴奏清唱,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四种。每位考生须演唱歌曲一首,曲目从《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声乐考试规定曲目》中选择,通俗唱法和原生态唱法可不受该规定曲目的限制。鉴于声乐考试不再使用全曲钢琴伴奏,因此在考生演唱前只给出歌曲第一乐句的调高速度提示。

  器乐主科考试为面试,分键盘乐器和非键盘乐器。键盘乐器类的考生须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独奏曲一首(中外不限),非键盘乐器类的考生须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中外不限)。每位考生考试限时约8分钟左右,由于考试时间的限制,考试过程中主考有权要求考生从乐曲的某处开始或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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