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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城区二中七六班 李冰

仔仔是我表哥家的小狗。它有一身雪白的皮毛,两颗比宝石还亮的大眼睛,圆圆的脑袋,尖尖的耳朵,胖乎乎的身体就像一个小肉球。仔仔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小铃铛,走起路来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仔仔小的时候,我经常去表哥家看它,它每次都会飞奔出来迎接我,然后挠挠我的裤腿,舔舔我的手。我有时也会带它出去散散心,晒晒太阳,它通常一出了家门,就兴奋地这儿跑跑,那儿跳跳,喊都喊不住。经常还会调皮的跟我玩起了“捉迷藏”,害得我白白担心。
吃饭的时候,仔仔不喜欢人多,每次都会悄悄躲到角落里吃“独食”,还不喜欢被打扰,否则不管你是谁,它都会把你当成“入侵者”教训一顿。如果它没有吃饱,它会把碗弄出“咣当咣当”的响声,然后扯扯主人的裤腿,眼巴巴的盯着桌上的食物,用实际行动证明:主人,我还没有吃饱哩!
仔仔很喜欢毛绒绒的东西。有一次,表妹过生日,姑姑送给表妹了一只毛绒玩具。很不幸的是,被仔仔发现了,它整天盯着毛绒玩具转来转去,表妹一不注意,它就蹦上去,又啃又挠,我很善意的提醒了它几次,但是它就是听而不闻,视而不见,不予理睬。没几天,毛绒玩具就被他抓得惨不忍睹了。姑姑把它骂了一顿,如果不是我和表妹替他求情,它还真免不了一顿“皮肉之苦”呢!
我写作业时,它会很温顺的卧在我旁边,闭上眼睛稍微休息一会儿。如果我愿意的话,它还会跳到我的腿上,不过每次都会留下几根短短的“到此一游”的记号。
我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去姑姑家了,不知道仔仔现在长大了多少?可爱的小仔仔,你还会记得我吗?


2、我和七七的那些事
西峡县城区二中七七班 符钰

我家养着一只讨人喜爱的猫,它虽然会偶尔闯一闯小祸,但还算是一只萌宠。
名字的来历
七七的名字是很有来历的。七七是我在七夕的晚上捡来的。那天晚上我抱着一箱的玫瑰花到广场上卖,经过一番艰苦的奋斗,终于,我心满意足地将一大叠钞票塞进了我的小钱包里。回家的路上,我在路边看到了一只小猫。它就像是《笑猫日记》中的乌云盖雪:白色的身体,只有四只小爪子是黑色的。我蹲下身,摸摸它的头,它竟然一点也不怕我,反而友好地冲我小声叫。我看它很可爱又发现它是一只被抛弃的小猫,于是收留了它。由于是七夕,所以叫七七。还有一个原因是:弃的谐音字是七,它是一只被抛弃的猫,所以叫七七。
捣蛋鬼
我收养了七七这一消息,不知是谁告诉了表弟,这天,他拿着他那从不离手的还没巴掌大的皮球来到了我家。
表弟见到七七就要给它一个热情的拥抱,可是,因为,表弟长得肥肥胖胖的,四肢容易不协调,所以给人的感觉是——他要吃了七七。可能是被表弟的样子吓到,情急之下送给了表弟一爪,只见表弟坐在地上捂着受伤的手,大声地鬼哭狼嚎起来,手里的球也掉了。猫最喜欢球球了,所以七七就像一支离弦之箭,飞快赶在表弟之前,夺走了球。只见它把球球在地上滚来滚去,一会儿扒扒上面的图案,一会儿又抱在怀里,一会儿又趴在上面。看它这副津津有味的样子,表弟破涕为笑。事后,妈妈大发雷霆,决心要将七七赶出家门,七七好像闻到了火药味儿似的,飞奔到我的身后,把我当成挡箭牌,躲在我后面。我见状忙苦口婆心的劝妈妈:“妈妈,求求你不要丢了七七,它好可怜呀。我知道我妈最善良,最漂亮,最善解人意,最……”正当我不知道该接下来“最”什么时,妈妈打断我的话说:“好了,好了,就暂时留下它吧,不过,它要是闯祸你就得替它背黑锅。”
装淑女
七七虽然调皮,但它还是会装一装淑女的。
吃饭时,七七总会轻轻地走着猫步,昂着头,晃着尾巴,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来到饭前,仔细地闻闻饭的香味。用前爪按在鱼上,用舌头舔一舔,再用优雅的动作咬着鱼肉。若是有时我没给它买鱼,它就会吃猫粮。只见,它用舌头卷起一颗猫粮,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吃完饭后,它还会梳理自己的毛,用舌头舔一舔爪子,用爪子梳一梳头上的毛……看着它臭美的样子,我就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小馋猫
有一天,我坐在沙发上吃鱼干。七七那只灵敏的鼻子闻到了鱼香,就立即跑来,坐在我面前。猫虽然没有表情,但我身为它的主人,还是从它眼中读到了它的贪婪。
我偷笑着想:嘿嘿,看我怎么捉弄你。我拿出一个鱼干,放到它面前晃来晃去,七七的头也跟着鱼干的摇晃而摇晃,突然,我把鱼干提到了半空,七七也用后两只脚支住地面,像人一样直立了起来。我旋转手里的鱼干,七七也跟着旋转,鱼干转得更快了,七七也转得更快了,就像是个芭蕾舞者踮着脚尖在地上跳舞。美景不长,七七再也没有耐心跟我慢慢玩了,它后脚一蹬,跳了起来,一口咬住了鱼干,然后撒腿就跑,不一会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沙发上就剩下惊呆了的我。
七七是一只可爱的猫咪,我和七七的那些事,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评语:文章思路开阔,情节丰富,内容充实,用简洁生动的语言,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地描绘了一个可爱的猫咪的形象,表现了小猫带给自己的欢乐,所写故事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指导兼点评:张继承)


3、我和“他”的故事
西峡县城区二中七七班 张航


那年,是“他”降临到这个世界上的日子,那年,同样也是我出生的日子……
在我的记忆中,“他”一直是一条威风凛凛的大狼狗,而在我心中,“他”就是我的“哥们儿”,可以在一起玩耍,一起聊天的“哥们儿”,而“他”同样也守护着我们。
“他”的服从
“来呀,来呀,旺旺。”我喊着“他”的名字,让“他”过来,“他”直接扑到我身上,高兴的伸着舌头,舞着手脚,突然,“他”把我衣服上的项链弄掉了,那上面角质的大珍珠,滚出了几米远,“他”就跑了过去,把珍珠含在嘴里,跑过来给我,我就觉得很好玩,我就把那颗大珍珠扔了出去,对他说:“旺旺,把它捡回来。”没想到“他”就真的就去了,来来回回几次,一直很听话地去捡。与其说“他”听话,到不如说“他”是对我这个小主人真心地服从,因为他就像一位军人,他把服从与衷心当成自己的职责,自己不可丢弃的任务。谁说动物卑贱,谁说动物不如人,他的衷心又有哪些人比得上呢?
“他”的威武
“旺,旺,旺旺……”一个人在家的我,忽然听到旺旺一直在那儿叫,心里不免害怕起来,因为旺旺从来都不会无缘无故地叫起来。我打开窗户,发现有个穿的破破烂烂的人站在我们门前的花坛边,仿佛在数我们晾在哪儿的衣服,我感到了事情的不妙,我知道那个人是很穷,在偷衣服,正在想办法时,突然,旺旺冲了出来,那个偷衣服的人一溜烟地跑了,我赶紧下楼,打开门 ,看着旺旺脖子上的红痕,和那被它挣断的铁链,还有散落一地的衣服,我心疼地抱住了旺旺,而旺旺蹭蹭我,仿佛是在安慰我说:“没事,我不疼”一样,我心疼地揉了揉旺旺的脖子,心想若不是“他”,我们的衣服可能就被偷走了吧。也就是“他”保护了我,帮助了我们,“他”就像一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一样,那么威武,那么英勇……
“他”的离去
那年,我十二岁 了,而旺旺也十二岁。可听专家说,狗的一年相当于人的七年,也就是说旺旺已经八十四岁了。也就是那一年,“他”永远地离我而去了。对“他”的离去,我很伤心,因为我和“他”从小玩到了大,把“他”当成了哥们,当成了玩伴,可我并没有哭,因为旺旺是一条威武英勇的狗,“他”不喜欢眼泪。
如今,旺旺已经去世一年多了,可“他”那英武可爱的形象仍时常在我的眼前浮现。旺旺,我很怀念你,你知道吗?
(评语:文章选材新颖典型,内容充实,刻画了一个英武忠诚的狗的形象,表达了自己和狗之间的深厚感情和对狗的真挚的怀念之情,感情真挚动人。构思巧妙,讲自己的成长历程和狗的一生巧妙地联系起来,三个小标题的恰当运用使得文章条理清晰,眉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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