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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忙生活里,假期显得格外难得。越来越多驴友利用国庆黄金周外出旅游,旅行讲究轻松自在,然而去年发生的“17驴友擅闯林,救援工作难开展”事件却不得不让人重新思考旅行的自由,究竟是何种程度的自由。私以为该起事件中的驴友,真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近年来,自由旅游者已将自由的定义下限无节制下降,不再满足于灯红酒绿的城市,闻名中外的名胜,向着“规定”的底线出发,已经成为部分驴友“变质”的探险目的,此次事件中提到的广西来宾市自然保护区明确规定禁止游客进入,17位驴友的擅自闯入不但表现了对规则的漠视,生命的不负责,更是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

  规则的制定来自于对秩序的维护,行为的约束,及一定程度上的保护。规定游客禁止进入自然保护区可能出于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或是未开发地区可能对游客造成伤害的避免,驴友对规则的漠视最终导致自己被困林中,一切责任应由他们独立承担。

  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必然是驴友们的“擅闯计划”产生原因之一,被困林中还存在出行前准备不足,没有料想到意外对策等因素,如此莽撞的出游行为,对自身生命安全以及参与营救的救援人员安全都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自由建立在保障生命安全健康进行的条件下,而不是随心所欲,不虑后果。

  不遵守相关法规,耗费巨大公共资源实则是对稳定社会公共秩序的一种破坏,公共服务的建设是为了更及时更有效地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而对于破坏规则这种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及不负责的行为,公共资源巨大的耗费着实令人惋惜。公共秩序的公平稳定需要我们共同维护,前提便是遵守规章制度。

  自游是否真的自由,自由建立在遵守规定,保障生命安全,不破坏公共秩序的情况下,驴友说走就走的行为固然有可赞扬之处,每一个人都应该在这种果断、无畏的基础上更理性、成熟地看待自由,真正做到为他人、为社会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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